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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积极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
最后更新:2016-05-23    浏览:1641 字体大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取得成效。
  二是落实政策调控。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淘汰不可生物降解塑料生产产能,引导、鼓励和扶持企业生产销售耐用、易于回收的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标准组织生产,保障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继续生产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制品标志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三是强化市场引导。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不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严禁免费或抵偿提供不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实行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有偿使用,出台政策、制定标准、技术研发等手段提高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营造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牢固树立“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不可生物塑料制品制品,形成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浓厚氛围。
  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多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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