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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令”难止 我行我“塑”
最后更新:2016-05-13    浏览:1551 字体大小:

       根据2008年6月开始实施的“限塑令”,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禁止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如今在超市、商场等大型商品零售场所,很难见到免费塑料袋的踪影,但农贸市场中却是另一番景象。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绿色之友环保组织来到王顶堤农贸市场,使用专业仪器测厚规,对市场中的塑料袋进行了抽样测量。这次抽样共选取了40家商铺的塑料包装袋,其中包括蔬菜水果摊26家、熟食店11家、快餐店果饮店3家。经测量,共计21个摊位的样品为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最薄的塑料袋只有0.012毫米。尤其是熟食店和快餐果饮店的塑料袋全部不合格。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赵沽里大街金钟蔬菜批发市场、河北区幸福道菜市场等地,发现这里的超薄塑料袋也是大量存在。
  在王顶堤农贸市场,所有的塑料袋都是免费提供的,几乎所有菜贩都表示,如果不免费提供塑料袋,消费者肯定到别家去买菜了。采访中,一位菜摊老板告诉记者,菜市场不比超市,有时候将几种蔬菜混装进一个袋子里顾客都不干,更别提塑料袋要收费了,如果购买正规塑料袋,光是买塑料袋的钱,她每天要投入十几块钱。
  对此,市场工作人员表示,市场也在推广可循环塑料袋和打击不合格塑料袋,但是很艰难,因为合格塑料袋的价格比超薄的贵,很多商户不愿意购买。
  记者了解到,自“限塑令”实施以来,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物价、市场和质量监管、环保等部门,深入大型百货零售卖场和大型超市、菜市场等集贸市场以及农村零售场合等处,进行过多次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了处罚。而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由价格部门责令市场开办者改正,并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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