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确定了四条基本原则,即坚持战略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市场主导、坚持统筹兼顾。意见明确了五条重要举措,包括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等。
意见要求,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推动专利许可制度改革,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电子申请和无纸化审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专利审查机构。
意见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意见明确,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意见提出,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拓展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推动我国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
全文详见国务院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12/22/content_104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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