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我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塑料制品类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标称商标为巧妙、乐润、清禾、南星等的塑料商品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问题,主要涉及塑料袋的有效长度偏差、有效宽度偏差、抗渗漏性能、跌落性能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我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义务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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