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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镇采取措施阻止废旧塑料死灰复燃
最后更新:2015-11-20    浏览:8373 字体大小:

        2014年度,南港镇在舒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该县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指导组大力协助下,从5月份开始,为期经过2个月,在镇分管领导全面负责下,带领经发办、集镇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以及从镇机关干部中抽调精干人员等组成的联合行动工作组,强有力地对废旧塑料加工业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全面调查摸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镇辖区内19家加工点依法取缔关闭,共清理废旧塑料2000多吨,全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场房等加工条件,折合价值3000多万元,并做好取缔关闭后清场工作,最终以恢复地貌为目标。2015年初,南港镇在全镇经济工作会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认真算好“环境帐”、“民生帐”,明确表态坚决做到本镇范围内绝不让废旧塑料加工业再死灰复燃。对此,南港镇采取的做法是“一促、二严、三制度”,确保至今无一家出现反弹。
    “一促”:就是镇党委、政府本着无情取缔,有情帮助的原则,对依法取缔关闭后的加工户,积极帮助和引导他们转型发展,另寻出路,促使这些加工户产业转型升级。目前,已有4户转产升级吹塑生产,1户改为彩印行业。
    “二严”:就是严监管、严监控电。自整治结束后,南港镇对此项工作并未划上句号,而是仍保持至今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政策不变、监管从严,即原工作组仍在发挥作用,对19户情况掌握动态,将禁止非法加工废旧塑料纳入常态化管理中。同时,在供电部门配合下,对所要求安装变电器申请的企业个体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其生产条件。
    “三制度”:就是实行举报制度、转型升级服务制度、长效管理制度。利用镇、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非法生产废旧塑料加工行为,让群众也加以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采取举报奖励措施;对在筹划转型发展的,镇党委、政府主动给予他们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南港镇切实担负起责任主体,不定期开展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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