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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标准化互联互通项目合作
最后更新:2015-11-11    浏览:8410 字体大小:

11月6日,国家标准委在陕西西安市召开标准联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会,就中国加强同沿线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对接,深化标准化双多边合作,发挥标准互联互通作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世宏指出,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是扩大产能合作、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增进经贸往来的技术基础和技术规则。中国高度重视标准化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作用,倡导沿线国家加强标准双多边合作、加强标准互认、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对接,制定了《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致力于促进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的义务,分享更多的经验,为沿线国家标准化能力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田世宏就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国际合作提出3点倡议:一是加强双边合作,积极推进标准互认,加强标准信息交换,提高国家标准一致化水平;开展大宗贸易商品国家标准体系比对分析,加强标准协调,扩大产能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二是推进标准国际化,聚焦沿线国家共同的发展关切,推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共同提高沿线国家标准国际化水平。支持各国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标准化互联互通项目合作,研究建立团体标准国际合作机制。三是搭建标准合作平台和通道,开展沿线国家和地区标准化专家交流、科研合作及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文化交流。合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分享和推广全体系先进农业标准化技术。

来自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新加坡、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等国家的标准化机构负责人以及来自商务部、国家林业局的代表进行了专题发言。

会议期间,国家标准委与哈萨克斯坦、蒙古、新加坡、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等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标准化机构签署了标准化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国家标准委将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化机构深化互利合作和互联互通,在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相互采用对方标准,共同推动产品标准的协调一致,减少和消除贸易壁垒。协议各方还就建立务实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等事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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