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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未整改到位环境案 
最后更新:2015-11-02    浏览:8406 字体大小:

     环保部28日通报对2014年督办的重点环境案件后督察情况,在35起未整改到位的案件中,江苏、河南各占6起,安徽4起,广东3起,黑龙江、山东、湖北、云南各2起,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西、湖南、甘肃、宁夏各1起。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在246起后督察案件中,这35起尚在整改中的案件,占14.2%,另有211起案件已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整改到位,占85.8%。

  未整改到位案件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有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卫生防护距离未落实等。

  邹首民表示,环保部近日已将未整改到位案件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环保责任,分类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案件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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