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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制止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最后更新:2015-10-08    浏览:8134 字体大小:

       环境保护部与国家林业局今日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联合约谈张掖市人民政府、甘肃省林业厅和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坚决制止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环境保护部通过卫星遥感和实地考察发现,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存在下列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明显,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探矿采矿活动;二是水电设施建设繁多,保护区及其外围存在大量水电站建设;三是实验区旅游设施涉嫌未批先建;四是保护区存在多处马场等放牧设施,草场生态环境局部退化。根据9月22日最新卫星遥感显示,张掖市辖区内有20处工矿用地、40多处水电设施、3处未批先建旅游设施。其中,黑河和石羊河流域水电开发对下游生态环境已经造成一定影响。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在约谈中要求,张掖市人民政府、甘肃省林业厅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对各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清理整治,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进一步严格管理制度和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限期整改不到位,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张掖市人民政府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约谈要求有关落实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张掖市市长黄泽元表示,将全面清理违规项目,从祁连山保护大局出发,处理整治违规项目。同时,地方政府应肩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放过,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不放过,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人要追责到底。最根本的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减少对矿产资源的依赖。

  甘肃省林业厅厅长石卫东表示,将根据约谈会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保护区的采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投入,加强祁连山植被恢复、生态环境治理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快祁连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步伐。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进军表示,将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快对现有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和整治,并加强对保护区的巡护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做到对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

  此次约谈是对被约谈各方和全国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及保护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责任的警示。环境保护部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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