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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进口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终裁落幕
最后更新:2015-08-27    浏览:8088 字体大小:

     据新闻报道,商务部认定,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威胁,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终裁决定,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根据终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8.0%-41.7%)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70022010。该税则号下进口产品直径小于60毫米的除外。
    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发布第25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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