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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污染物减排方案
最后更新:2015-06-15    浏览:7431 字体大小:

       日前,陕西省出台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确定全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比2014年削减2%、2%、1.5%和6%,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9.48万吨、5.7万吨、76.93万吨和66.34万吨以内。

  《实施方案》确定,减排重点包括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年底实现全省2年(2014—2015年)能源消费量控制在850万吨以内的目标;持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自今年起,3年内有序淘汰全省排放不达标的所有小火电机组,制定淘汰清单,落实淘汰任务;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完成陕西渭河热电厂、大唐灞桥热电厂等关中地区18台763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年新建31座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99万吨/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确保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全省年内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0万辆等。

  据悉,为实现上述目标,陕西省将继续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等“三条红线”全部纳入减排考核体系,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所有企事业单位,继续推进刷卡式总量监管工作;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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