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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石化行业解读环保新政
最后更新:2015-06-09    浏览:7202 字体大小:

        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当天,由中国化工报社主办的“趋势与策略——石油和化工环保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来自环保部和行业组织的专家对近期密集出台的有关石油和化工行业的环保法规进行了解读,探讨绿色发展的趋势与策略。

  环保部总量司大气处处长严刚对“大气十条”及相关法规进行了解读。他指出,为推进“大气十条”的顺利实施,国家还推出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燃煤锅炉综合治理仍将是国家今后关注的重点。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将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渐淘汰分散燃煤锅炉。能源行业应支持大气治理,如天然气新增量的40%将用于替代中小型燃煤设施煤炭,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到2020年,累计满足煤改气工程用气需求1120亿立方米。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规划部副研究员徐敏博士对“水十条”进行了解读。她指出,我国有信心在2020年左右明显改善水环境状况。为达到环境治理要求,就要以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建成区直排污水收集处理、保障生态流量等作为重点,明确任务责任;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控源减排、节水增流、产业升级、空间优化;要建立健全国家调控、政府有为、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市场有效的新机制。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环保处处长庄相宁指出,当前石化行业产能扩张对环境压力持续增加,环境风险隐患越发突出,环保技术支撑力度不够。为解决这些问题,石化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保工作;全面推进责任关怀,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抓好清洁生产和污染排放;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采用先进清洁生产、环保技术消减污染。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正先就农药行业如何应对新《环保法》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我国农药行业废水治理基本规范,废气治理刚刚起步,固废治理问题多且风险大。因此,企事业单位要做到“七个不得”,即不得未批先建,不得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污染物施入农田,不得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不得超标、超总量排污,不得违法排放污染物。

  杜邦可持续解决方案事业部大中国区总经理谢荣军表示,杜邦曾经是一个污染大户,如今转变为环保先锋,可持续发展已经在杜邦成为常态。随着法规要求和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违规排放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这要求化工企业在运用技术手段的同时,具备更完善的协调管理环境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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