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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报4月份10个环评违规项目
最后更新:2015-05-25    浏览:6810 字体大小:

5月19日,山东省环保厅还通报了4月份部分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根据信访线索,4月7日至10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聊城市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聊城市小酸洗厂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群众反映的小酸洗厂主要集中于聊城市开发区、茌平县和东阿县。现场检查发现,茌平县11家非法酸洗厂和东阿县3家非法酸洗厂已取缔﹔开发区12家非法酸洗厂中,2家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其余10家处于停产状态。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聊城市环保局和当地政府对非法酸洗厂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4月9日至10日,聊城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未自行拆除的非法酸洗厂进行了强制拆除。聊城市开发区环保分局依法将涉嫌环境犯罪的6家非法酸洗厂环境污染案件移送至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受理了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固均店村非法酸洗厂环境污染案件,对该厂2名负责人中的1人刑事拘留,另1人网上追逃。目前,除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固均店村陈士强酸洗厂因涉嫌刑事案件,需作为証据保留外,其他11家非法酸洗厂已全部依法取缔。

  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后,信访人表示满意。

  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4月20日至22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山东青岛胶州市洋河崖村官庄河死鱼事件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官庄河位于青岛胶州市九龙街道洋河崖村村东,全长约3公裡。经核查,官庄河主要接纳雨水和村民生活污水,无其他客水来源。

  执法人员现场监测,对官庄河源头、204国道桥东及桥西断面分别取样监测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域适用标准。

  4月,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淄博市桓台果裡镇工业园、烟台市海阳外向型工业加工区、潍坊市昌乐经济开发区、济宁市嘉祥经济开发区、菏泽市单县煤化工园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叁同时”制度的项目10个,其中:5个项目未批先建并投产,3个项目擅自投入试生产,1个项目批建不符、超期试生产,1个项目降低环评等级。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李波表示,针对发现的问题,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反馈,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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