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日前正式出炉。《名录》明确将部分工艺较先进、环保技术较成熟、环境影响和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
在此次《名录》修订中,省环保厅承接了大部分由国家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主要包括火电热电项目,国家高速公路、运输机场项目,炼钢炼铁项目,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以及新建对二甲苯(PX)等化工项目和煤化工项目等。而进一步下放到了市级环保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包括国家原油存储设施及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改扩建乙烯、PTA、PX等化工项目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等六大类型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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