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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拟将涂料产业上下游作为消费税征收范围
最后更新:2015-04-27    浏览:7003 字体大小:

 “中国涂料看广东,广东涂料看顺德。”近日,国税总局一司长在广东省各级国税领导、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会长黄开、秘书长吕水列的陪同下,来到广东省顺德区的中涂化工开展关于消费税征收的调研。涂料分析师罗杰卡尔称,国税总局此次调研,应与制订涂料消费税的实施细则有关。

  下午,广涂协会长黄开、秘书长吕水列来到中国涂料报交流,分享了国税总局领导调研消费税的进展情况,并对当前行业走向进行了分析。国税局之所以点名到中涂化工开展调研,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到惊讶。黄开会长告诉中国涂料报:“中涂化工是日本CMP集团在中国投资的第二间公司,专业生产各种船舶与集装箱专用涂料。自2月1日消费税正式实施就积极缴税,仅2月份就缴了24万的消费税。”中涂化工是执行消费税最早的涂企之一,国税局要求到中涂化工开展研讨不足为奇。在国税总局领导的调研中,黄开会长表示,消费税之所以在行业里引起较大波动,反对声音很多,与涂料消费税尚无实施细则可以遵循,免征范围模糊不清,有很大关系。这些问题有待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完善。

  如对征税范围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如对固化剂、稀释剂单独销售是否征收消费税;对于出口视同内销的涂料能否免征;对购入的涂料进行简单的加工再销售是否要征收;另外从外部购入应税主剂,再由公司配上固化剂剂,稀释剂等是否要征税。研讨的重点主要在免征范围。国税局认为免征收的范围太大,发现某些企业为了避免征收消费税而作假。同时,国税总局有意把征收范围向上下游扩展,拟对涂料下游企业和上游固化剂、稀释剂、树脂等企业也征收消费税,并认真听取了广涂协和中涂化工等方面的意见。

  涂料分析师称:“扩大涂料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大基调已经定了,此次国税总局到中涂化工的调研,只是为了确定最终将哪些上下游企业纳入到涂料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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