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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法PVC减汞要打硬仗
最后更新:2015-03-19    浏览:6972 字体大小:

       2015年,既是电石法聚氯乙烯(PVC)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年,也是全面完成高汞触媒淘汰和低汞触媒应用的收官之年。中国化工报记者从3月13日召开的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获悉,在被各方认为是“长牙齿”的新环保法出台之后,在国际有公约、国家有政策、行业有标准的前提下,今年环境保护部对汞污染防治工作仍将“时限不拖延、标准不降低、执法不手软”,并会在2015年这个替代时间结点过后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届时不能按时完成替代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将再无退路。

  国家:挥“大棒”严格执法

  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臧文超谈到,2014年,受环保部委托,他们对全国18家年产能40万吨以上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17家氯化汞触媒生产企业、4家废汞触媒回收处理企业开展全面调研,对相关企业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应用情况都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现场采样,调研已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从调研结果来看,出现了向好的迹象。低汞触媒的生产量占总汞触媒生产量的比重较2013年有所上升;替代量也有所上升;汞的回收量则从2013年的100余吨增加到了2014年的200余吨。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些明显不足。首先,接受调查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替代率不足50%;其次,氯化汞触媒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不足1/3,只有几家企业达标,多数企业尚未达标,有的企业打着生产低汞触媒的旗号,但其产品的烧失率严重超标;再次,国内废汞触媒的回收量也不足一半。

  臧文超指出,低汞触媒质量的好坏是能否实现替代的关键,低汞触媒烧失率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应用效果。因此,她建议尽快出台低汞触媒的国家标准,必须将烧失率这一指标作为衡量低汞触媒质量的重点;另外,汞触媒的生产、应用企业应建立台账制度,并加强彼此的合作;同时,认识、态度决定高度,各方都要站在更高的位置加大替代工作的推进力度。

  “这次调研主要是为了制订考核、评估办法,2015年是个时间结点,到2016年,环保部就要进行核查。”臧文超指出。

  她强调,下一步,环保部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2014年的调研情况进行公开,未来要用信息公开的手段加大社会监督;二是进行汞的全过程流向制度公开;三是在2015年底这一替代时限过后,要挥起“大棒”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四是制订废触媒回收处置办法。

  另据记者了解,环保部有关人士表示,国内《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批约进程正在加快,3月5日,环保部已经正式给国务院发文,经全国人大批准后,预计下半年该《公约》将正式生效。

  协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汞污染防治工作离不开主管协会的支持。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表示,此次会议是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第六次会议,从5年前“捅破窗户纸”的第一次会议至今,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各方不仅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行业凝聚力也更强了。今年以来,国家在环保安全方面对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社会对此也极为关注;虽然目前行业情况不太乐观,大部分企业效益较差,使得开展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但“付出是有效益的,一时的痛也是要经历的”。

  周竹叶谈到,2015年石化联合会的具体做法是: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抓好落实。今年定调是低汞触媒全面替代,这是国家履约的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因此,在任何困难的情况下,全行业都要坚定信心。其次是搞好“一把手”工程。要在行业中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说清楚全面替代不是想不想干,而是必须干的事情。

  周竹叶指出,行业自主推进非常重要,政府也要针对如何推动给出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要一盘棋考虑。希望政府、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以及科研院所能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共同形成对策。此外,周竹叶还强调,今年关于汞的全过程流向的统计渠道要建立起来,做好数据整合,并对进度进行分析。

  据了解,从石化联合会及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的角度,今年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快高汞触媒淘汰和低汞触媒应用;着力加强汞污染的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大力推进无汞触媒研发等。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低汞触媒合格生产企业公告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之中。到目前为止,已对报名参与的新疆天业集团、湖南新晃公司、石家庄科创公司、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全部开展了现场质量环保评价,对相关产品质量委托第三方进行了检测,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组织开展了用户调查。根据当前工作进展,4月份将完成第一次公告,今年完成两次公告,向社会和企业公布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

  此外,今年行业还要加快推进低汞触媒产品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同时加强无汞触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要探索搭建公共试验评估平台,培育无汞触媒试验评估新模式,为“十三五”末工业化示范装置建设奠定基础。

  企业:期盼奖罚分明政策落实

  其实,目前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是“国际有公约、国家有政策、行业有标准、操作有方法、使用有效益、国内有典范”,低汞触媒在技术性上已经成熟、经济性上可行,并得到了政策的支持,环保部也进一步明确了“三不”政策。那么相关企业还有什么愿望和想法呢?

  新疆中泰集团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肖军表示,在低汞触媒的替代及应用上,替代没替代是汞触媒生产企业说的真,用的好坏是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应用企业)说的实。因此,低汞触媒替代工作要如期完成,我们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使高汞触媒无处销售;还要参照国内脱硫脱硝的改造,限定替代和核查时间,加大执法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应用上,要做好汞的全流程平衡,在回收方面,希望能实现低汞触媒生产及回收单位的一体化,从而有利于废汞的回收管理,减少汞的流失。

  他同时建议低汞触媒生产企业与应用企业要加强沟通合作,前者做好对应用企业的服务,打破原有的应用观念。

  新疆天业集团党委书记张新力表示:“我们现在其实是在拿时间换空间。过去效益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往往只是重视效益,目前行业形势不好,又觉得无力完成替代,但是大家要明白,现在淘汰目标已经确定,再也没有退路了。”

  张新力建议,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汞触媒的替代和低汞触媒的应用,对于替代工作完成情况不同的企业要赏罚分明,对于不进行或没有完成替代的企业,国家要像对抓脱硫脱硝一样有严格的处罚和关停措施。

  低汞触媒生产企业——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法曾谈到:“我国履约的承诺是到2015年年底以低汞触媒全部替代高汞触媒,但我们的真正目标是汞污染减排。因此,希望合格低汞触媒供应商公告能尽快出台,及早进行信息公开,让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替代工作更有抓手。由于目前政府有政策、国际有公约、行业有指导、产品有保证、企业有示范、技术有服务,行业、企业都应站在有利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落实好环保部2011年4号文,完成好今年高汞替代,避免和热电脱硫脱硝工作一样的被动局面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2015年年底是全面替代的截止期,因此,今年必须要摸清低汞触媒生产企业现状,了解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应用情况,并要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应用核查。

  宜宾天源集团研究院院长孙永贵表示,今年到了“大限”之年,也是替代工作的落实年,一定要有强硬的措施抓好落实。同时还应该着眼于未来,发挥各方的优势,加强无汞触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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