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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项目建设准入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最后更新:2014-12-17    浏览:6310 字体大小: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开征求对《对二甲苯项目建设准入条件》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5日。

    意见要求,新建PX项目厂址应位于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化工园区内。在环境敏感区域,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新建和改扩建对二甲苯项目应采用符合以下技术指标的工艺:连续重整工艺的碳五以上液体收率应高于 87%,如超低压连续重整工艺等;歧化和烷基转移工艺歧化总转化率不低于 45%(纯甲苯原料除外);二甲苯异构化工艺中,转化型异构化工艺的乙苯转化率高于 23%、碳八芳烃开环损失率不高于 2.5%,脱烷基型异构化工艺乙苯转化率高于 60%、二甲苯损失率不高于 1.5%;吸附分离工艺对二甲苯单程收率不低于 97%。

    在新建和改扩建对二甲苯项目中,主要静设备和预加氢循环压缩机、再生气循环压缩机、空气压缩机、歧化循环氢压缩机、歧化补充氢增压机、异构化循环氢压缩机等动设备鼓励使用自主化装备。

    新建和改扩建对二甲苯生产装置鼓励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催化剂和装备。鼓励选用热联合、低温位热能、余压综合利用等节能技术。

    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要有稳定可靠的原料来源,鼓励炼化一体化布局,对于无大型炼油装置作为依托的项目,主要原料的外购合同期须在 3 年以上,且原料购货量必须达到总需求量的 70%以上。鼓励集中利用区域混二甲苯、甲苯、碳九及以上重芳烃资源为原料生产对二甲苯。

    征求意见稿从项目选址,工艺、技术、装备,能源消耗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安全、消防和职业病防治,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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