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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零部件 核心技术急需“中国心”
最后更新:2014-08-22    浏览:5470 字体大小:

      “史上最大”反垄断罚单直接戳中我国汽车业的零部件软肋。我们经常说中国汽车工业大而不强,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产业的双重缺失。虽然中国汽车市场已经连续5年成为全球最大新车市场,年产销突破2000万辆,但绝大多数乘用车的核心零部件企业由外资独资设立或者绝对控股。中国的乘用车零部件企业多生产轮毂、方向盘等技术含量不高的乘用车零部件,缺乏掌握核心高科技的乘用车零部件企业。

  据发改委介绍,涉案零部件企业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从这几个细节不难看出,在中国车市的“黄金十年”,大量销售的合资品牌国产车,表面按照中外双方50:50的股比进行利润“合理分配”,背后却是外资零部件企业依靠垄断不合理进行利润转移的暗流。

  一家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曾经自主研发了一款发动机塑料进气歧管。采用这种塑料进气歧管,可以降低发动机重量,提高能耗效能。在一些合资汽车厂家,由于这种塑料进气歧管的核心知识产权、采购渠道和定价权都由外方掌控,单价被定在1300元左右,而自主品牌汽车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塑料进气歧管定价只有200元不到。汽车是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的,把一个进气歧管的小例子和今天发改委开出的反垄断最大单联系起来分析不难看出,中国汽车工业要想真正做强,必须咬牙突破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这一关。只有掌握了零部件自主研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才能实现成本控制、采购控制、利润流向控制,真正提升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否则,每年热热闹闹产销的2000多万辆新车,留到中方兜里的利润有多少还是由外方掌控。

  不管是在哪个行业,查明垄断真相并实施处罚并不是终点,紧接着还应当是把反垄断重点放在破旧立新的制度建设上,以彻底消除垄断滋生的土壤。因此,有关部门正在着手修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应当借这次的零部件反垄断案总结前10年乘用车核心零部件产业惨痛的教训,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予以纠偏。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其实,并非中国对上述在华的日本企业“情有独钟”。在欧美反垄断机构的眼中,包括上述三家企业在内的一些日本企业早已是价格垄断和价格联盟的“惯犯”。

  2013年秋,美国司法部与9家共谋参与价格联盟的日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达成司法交易,开出了7.4亿美元(1美元约合6.14元人民币)的罚金,其中日本精工需要支付6820万美元罚金。美国司法部消息显示,这些日本企业价格操纵的产品对象超过30个,一些价格联盟持续了10年以上。

  2014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日本精工等4家日本企业和2家欧洲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其中日本精工被罚6200万欧元(1欧元约合8.17元人民币),不二越被罚400万欧元。4月,欧盟再次针对古河电工等日企涉嫌高压电缆价格联盟行为开出总额3亿多欧元的罚单。

  在汽车等诸多产品领域,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市场,也因此成为某些外企眼中的“肥肉”。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及时向不守规矩的外企“亮剑”,不仅是在维护必要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也是对众多守规矩外企的真正保护。

  近年价格垄断大案

  ■2014年5月29日,发展改革委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约3.53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调查。两家企业于当年年底分别向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19日发布消息称,正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整改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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