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程塑料专业委员会…
信息检索
当前所在位置:政策法规
河南新规: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排污企业
最后更新:2014-01-09    浏览:4532 字体大小: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日前颁布实施。条例里面有一项规定是:“县级以上的环保行政部门对无证排污、违反许可证要求排污的,可依法查封有关设施、场所。”这相当于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企业的权力,在全国尚无先例。这项新规如能确保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实施,有望改变目前环保部门执法难、威慑力弱的尴尬。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