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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点监管35种危化品安全
最后更新:2013-10-28    浏览:3563 字体大小:

      针对近期国内危化品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北京市安监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涉及氯、氨、汽油、氢等35种重点监管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要求企业开展自查确保安全,对依然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通知强调,对涉及35种重点监控危化品使用,未经正规设计或使用非标设备的生产工艺装置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估。评估不合格又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停产整顿,重大隐患上报安监部门,挂牌督办。

  所有涉及35种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的新建工艺装置,在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监控和自动化控制改造。

  对涉及35种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工艺装置的,要进一步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参照化工企业的管理,重点明确危化品使用的运行、检维修、开停车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操作规程。所有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作业中的动火、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严格审批和检查要求。

  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各单位还要制定危化品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使用危化品品种特性,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维护保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保障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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