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该目录与原危险化学品目录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将给产品的生产、使用和运输等带来一定影响。各单位10月25日前可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