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南疆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园区被列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之一,成为新疆首个列入国家“城市矿产”的示范基地。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于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
据悉,南疆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园区由新疆巴州万方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建设,主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钢铁加工配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废弃有色金属分拣加工等城市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
截至目前,巴州万方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累计获得国家支持资金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准备在再生资源回收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投资10.39亿元人民币,建设南疆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园区。园区建成后,预计新增再生资源处理能力达到33.5万吨。到2015年,年回收利用“城市矿产”资源达到64万吨,加工利用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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