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程塑料专业委员会…
信息检索
当前所在位置:政策法规
福建塑料包装容器存在增塑剂含量超标问题
最后更新:2012-10-08    浏览:2947 字体大小:

       为加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包装容器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消费安全隐患,福建省工商局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了龙岩和漳州两地市8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0个样品(其中婴幼儿喂哺餐具27个,奶茶杯3个),涉及20家生产企业。其中重点对样品中的1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俗称“塑化剂”)含量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超标,即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及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超标。
  
  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福建省工商局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加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和巡查力度。
  
  福建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包装容器时应注意:一、避免使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塑料包装容器,尽量到品牌店或大超市购买正规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前可向经销企业索取商品近期有关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检验报告。
  
  二、避免使用非耐热的容器盛装油脂食品和热食等。由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高温状态下或遇到油脂食品,易从塑料制品中逸出,因此要少用塑料包装容器装高温类和油脂类食品,少用塑料杯喝水,尽量采用玻璃、铁制、陶瓷等器皿装盛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选择使用瓷质餐具为佳。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