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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限塑”: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将受处罚
最后更新:2012-05-03    浏览:2257 字体大小:

   全市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不得继续使用、提供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袋,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将受到严厉处罚,塑料购物袋一律实行有偿供应。

    4月28日,市两型办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对全市多个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我市2012年“限塑”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突击检查中发现, 商场、超市在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方面,大多都十分规范,但在集贸市场,违规使用超薄塑料袋现象较为普遍,且大部分塑料购物袋来历不明。在南大门小商品市场,大部分门店使用一种不符合规范的红色塑料袋,工商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没收。

    4月28日开始的‘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市两型办工作人员介绍,“限塑”旨在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相关链接】

    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

    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0.025毫米。在颜色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外观上,不允许出现气泡、穿孔等瑕疵。在食品安全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使用安全方面,塑料袋必须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在环保方面,塑料袋必须标有“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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