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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产品出口受监管影响
最后更新:2012-03-28    浏览:1934 字体大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3月21日透露,今年前两个月全国石化行业出口交货值为755.6亿元,同比增长6.5%,与去年同期26.7%的增速相比回落了20.2个百分点。石化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主任赵志平表示,在行业出口不景气的情况下,石化产品进出口检验监管也正在升级,预计新的法检监管程序会对石化行业进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前不久发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目录》列入了252个编号的商品,90%以上为石油和化工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设定今年1月份为过渡期,从2月1日起正式对列入《目录》的石化产品进出口实施检验监管。按照新的法检监管程序,进出口产品必须先经检验检疫,方可办理出入境手续。而此前这些产品进出口执行商检标准,即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
  据了解,许多大宗石化产品都列在《目录》之中,如烧碱、保险粉、黄磷、聚氨酯系列、液化天然气、甲醇、硫黄、苯酐等。而上述产品进出口数量和金额都比较高。以2011年为例,全年甲醇进口573万吨,进口金额达21.1亿美元;硫黄进口952万吨,进口金额达20.2亿美元;固体烧碱出口54.5万吨,出口金额达2.37亿美元;液体烧碱出口161.5万吨,出口金额达5.2亿美元。
  一位硫黄进口商透露,以前商检的时候是抽检,费用很少,现在法检后检验费变成了货值的0.3%,而且报关报检程序增加,也会增加成本。他表示,这些增加的费用贸易商在成本核算时肯定会加进去,势必影响到国内销售价格。
  有关人士透露,法检实施已经对片碱出口产生了影响。一方面是出口周期拉长,企业出货不太顺利,比如片碱春节前后签的单现在才刚刚发运,出货周期延长了近一个月。另一方面是出口成本上升,检验费用增加会压缩出口利润空间。她预计3月份片碱的出口量不会太多,以前只需提前半个月签单,现在要提前到一个月以上,可能影响下游采购的积极性。
  此外还有聚氨酯企业反映,其产品出口受到监管的影响,压港时间和检验费用有所增加。
  赵志平表示,石化产品进出口监管升级会对行业、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会波及其他行业。目前石化联合会正在收集和评估行业和企业所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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